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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外阅读得学分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二级学院全体学生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涵泳经典,润泽心灵,开启智慧,着力提升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书香文明校园,引领广大青年学子在阅读中收获成长、砥砺人生根据我校《学生课外阅读得学分活动方案(试行)》(湘水学院〔2015〕72号)的要求,现将本学期课外阅读得学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我校在读全体学生。

 二、活动内容

(一)课外阅读图书

 学生可通过来图书馆借阅纸质图书(图书馆3楼或4楼)或下载电子图书(在学校图书馆230数字体验室或3楼的歌德电子借阅机上下载),完成2本书籍的课外阅读量,在学习通中提交相关资料,经辅导员批阅和图书馆审核后,每本书籍计0.5学分,全学期每位学生最多不超过1学分。

(二)参加现场阅读活动

 学生可参加图书馆组织的阅读推广活动(如读书会、电影展映等),按学期统计现场参加人数,每满4次计0.5学分,每学期不超过2学分。

 三、活动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课外阅读图书

 1.选择《课外阅读》课程

 (1)辅导员积极宣传发动所带班级学生参加课外阅读得学分活动,利用湖南水利终身学习平台(电脑)或学习通(手机APP)发出课程邀请码,并将课程邀请码转发到所带班级的QQ群或微信群。

  (2)学生登录学习通选择课程。

  截止时间:周周3 月19日之前)。         

  2.阅读书籍

  课外阅读不限书目,可在图书馆借阅纸质图书或下载电子图书。

  截止时间:第十周周62日之前参加楚怡读书行动书香班级及其他评比活动的按相关活动通知要求的时间完成

  3.完成作业:记录图书信息及阅读过程

 (1)图书信息:将图书封面、正文内页(任意一页即可)、封底分别以照片或截图以作业形式上传到学习通。

 (2)阅读过程:将阅读内容(指明章节或页码)和阅读笔记(摘抄或者简要感想)以作业形式上传到学习通,每本书不得少于3次,阅读期限不少于一周。

 4.参加考试:填写读书心得

  学生读书完毕,在学习通中上传《课外阅读登记表》(以电子文档形式,一本书一张表)。

 5.辅导员老师批阅

 登录湖南水利终身学习平台,按照以下要求作出合格及不合格的结论,并填写《课外阅读统计表》,给出课程成绩:

1)阅读书目和读书感悟没有大面积雷同抄袭现象;

2)阅读过程记录没有重复抄袭现象;

3)读书心得概述清晰,能结合自身实际发表自己的真切感受和收获,内容比较充实、结构和文字表达比较清晰,每本书籍的读后心得不少于800个字。

截止时间:第十周周69日之前)

(二)参加现场阅读活动

学生积极参加图书馆组织的现场读书会(常规性活动有周五晚上的读书会、周六晚上的电影展映,以及其他临时性活动,具体安排在学校官网公布或第2教学楼、第3教学楼张贴海报公布),由图书馆负责考勤统计。

(三)图书馆审核并登记学分以上活动经图书馆负责人审核合格后,报教务处登记学分。

四、注意事项

下列情况均不计学分:

1.图书阅读期不满7日者(为防止突击借书,图书阅读期必须在一周以上);

2.作业、考试完成不全者;

3.读书心得网络抄袭痕迹明显者;

4.参加现场阅读活动不满4次者。


附件:课外阅读登记表.doc




图书馆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