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相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党政办
2023年3月31日